各教学单位:
为持续深化学校课程内涵建设,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教高〔2019] 8号)精神,有序推进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,学校决定召开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培育评审会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、地点
评审会于2023年6月9日(周五)上午8:00时在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。
二、评审方式
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,通过查阅申报书及听取汇报的方式进行。
三、评审范围
我校拟申报“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”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。
四、汇报内容
根据《“双万计划”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》,参照国家级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认定要求,围绕申报书及所提供的支撑材料内容,各类课程汇报时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:
(一)线上课程重点突出课程目标与定位、课程特色与优势(与同类国家级一流线上课程进行比较)、课程推广应用情况、课程学习数据分析(数据存在的优势与不足)等。
(二)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重点突出课程团队人员构成、线上课程使用情况(引用或自建,引用课程是否获得授权,是否有课程所在平台出具的线上学习数据)、课程目标与定位、课程特色与教学创新举措、课程建设高层次成果等。
(三)线下课程重点突出课程负责人职称及在专业领域内的影响力,课程特色与教学创新举措,课程建设高层次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。
(四)社会实践课程重点突出课程团队基本情况、课程目标与定位,理论学时与社会实践学时分配及内容的相关性,社会实践环节整体设计与实施情况,课程建设取得的高层次成果。
五、评审要求
(一)各课程负责人需于6月6日前将申报书(一式七份)报送至办公楼222房间,无需提供附件材料。
(二)各课程组负责人围绕以上重点内容汇报课程建设情况,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,汇报结束后回答评委及同行提问。汇报PPT请于6月8日上午前发送至邮箱53509781@qq.com。
(三)各课程负责人答辩顺序见附件1,所有汇报人员可在评审现场旁听学习。
(四)请各课程组负责人于7:50分到办公楼第一会议室签到,因事无法参加请提前告知,未参加评审者视为弃权。
附件:汇报课程名单及顺序
联系人:白利芬 电话:2968597
课程中心
教务处(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)
2023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