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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三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

2025年02月20日 10:18  点击:[]

各教学单位:

为持续加强应用型课程建设,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全面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许昌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实施方案》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范围

本次验收范围为我校第三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,具体名单见附件1。

二、验收内容

学校主要依据应用型课程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,按照《许昌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验收指标》(见附件2),对课程建设计划的落实情况、与行业企业共建情况、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验收。

三、验收程序与结论

(一)验收程序

本次验收工作采取教师申请、学院初评、课程中心审核、专家评审四个环节。

(二)验收结论

综合应用型课程建设成效及专家评审结果,验收结论分为优秀、通过、不通过三种类型。

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通过验收:

1.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应用型课程建设任务;

2.课程预期建设目标未能达成或建设成果无实质性价值;

3.提供的验收文件、资料、数据不真实,不完善;

4.擅自修改课程建设任务书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。

四、材料报送及要求

(一)报送材料

1.结项申请书。各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实际情况,认真填写《许昌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》(见附件3)。

2.课程建设基本资料。主要包括修订完善后的教学大纲、至少1个典型教学设计样例、课件、考核资料、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课程资源如案例库、项目库等。

3.教学实录视频。要求提交至少1个代表性教学实录视频(应为一个完整的教学环节,时长以实际教学需要为准,mp4格式,不大于1000M)。同时提交与之相对应的教学设计样例,要能体现教师对应用型课程的教学设计与组织实施流程。

4.应用型课程建设总结。课程团队需从课程建设理念、课程资源建设、课程内容重构、新旧知识体系对比、实施过程与方法、课程效果与评价、课程建设特色等方面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,内容中必须体现与行业企业共建课程情况与效果,总结格式要求见附件4。总结需图文并茂,重要内容可用图表辅助展示,不超过3000字。

5.应用型课程建设标志性成果材料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的应用型教材、教研成果、教学奖励、学生竞赛获奖情况、完成的真实项目等。

6.结项汇总表。各学院汇总填写《许昌学院第三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》(见附件5)。

(二)提交要求

1.此次结项工作使用“许昌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平台”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,平台网址为http://xcu.fanya.chaoxing.com/(操作说明见附件6)。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19日(周三)前将各项结项材料上传至管理平台,申报书要经学院审核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。

2.各相关单位要对结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于2025年3月20日(周四)前将加盖公章的结项汇总表纸质材料(一式一份)报送至课程中心课程建设科(办公楼229室),电子版(WORD版)发送至邮箱15772284@qq.com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应用型课程项目建设对于提升教师课程设计与改革能力和水平,全面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以结项验收为契机,总结梳理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成效。

联系人:耿老师,联系电话:2968206

附件1.第三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名单

附件2.许昌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验收指标

附件3.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

附件4.应用型课程建设总结报告格式要求

附件5.第三批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

附件6.教学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课程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年2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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